项目名称 |
建设 地点 |
建设单位 |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|
项目概况 |
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|
长春市双阳区屹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|
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园区内 |
长春市双阳区屹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|
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|
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园区内,坐标为东经125度33分51.364秒,北纬43度39分46.987秒,租赁长春诚邦门业有限公司现有的厂房进行加工生产,占地面积为200平方米,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,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,其中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00平方米,贮存车间建筑面积100平方米,主要生产设备发泡机3台、模温机3台、模架30套,原辅材料全部外购,在贮存车间内新建1个1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点,本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零部件(扶手箱)60万件。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5.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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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运期:1、废水: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,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集中收集后排入长春市奢岭污水处理,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GB18918-2002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一级 A 标准后中水回用。 2、废气: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汽车扶手箱发泡时产生的废气(以非甲烷总烃计),非甲烷总烃气体经集气装置集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,处理后废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(DA001),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31572-2015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,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,有机废气最大落地浓度符合GB31572-2015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,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能够满足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37822-2019)附录A中表A.1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。本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,冬季供暖为电采暖。 3、噪声: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发泡机、模温机等设备,首选低噪声设备,设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,对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音、基础减振等措施后,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-2008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中3类区标准要求。 4、固废: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、切割废弃物、废包装物、废机油、 废清洗剂、废脱模剂、废活性炭以及废机油桶,项目无切削液产生。生活垃圾、切割废弃物、废包装物集中收集,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;废机油、 废清洗剂、废脱模剂、废活性炭以及废机油桶,集中收集,分类贮存,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,贮存点严格按照GB18597-2023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及HJ2025-2012《危险废物收集、贮存、运输技术规范》中相关要求建设,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,避免造成二次污染。 5、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,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。 6、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,避免事故的发生。 |